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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shahadat421 on Jan 8, 2024 0:28:18 GMT -6
护让他们直接(首先)或通过他们的阿姨(作为资源管理者)获得保险赔偿金额”,他总结道。 因此,报告员维持原判,即取消改变受益人的行为,将被保险人的姐妹排除在外,以便将资金用于儿童的福利。投票结果一致通过。 来自 STJ 新闻办公室的信息。即使离婚程序结束,TJ-MG 仍授权更改姓氏 联合编辑器 2018 年 1 月 28 日下午 3:16 社论: 宣传办事处家庭 米纳斯吉拉斯州法院承认妇女有权重新签署自己的婚前姓氏,即使她没有在离婚批准中请求排除前夫的姓氏。 审理该案上诉的 TJ-MG 第五民事庭普遍认为,如果前配偶在将来没有提出这一要求,则应该有可能要求这一变更。 分离的时间。 在分析档案时,该案的报告员、法官莉莲·马西尔·桑托斯 (Lílian Maciel Santos) 指出,《公共记录法》允许“以例外和动机的方式”更改公民姓名,只要不导致人格丧失,无法识别该人的身份并且不会伤害第三方”。 在本案中,她评估这对夫妇的要求是有动机的,“不能因为双方同意的离婚协议中的遗漏而强迫当事人使用前夫的姓氏”。 这对前夫妇向法院提起民事登记更正诉讼,要求进行更改,以便提 Whatsapp 号码列表 交人能够恢复使用她的婚前姓氏。他们于 2013 年 2 月 14 日结婚,当时女子随夫姓。然而,这种联系被解除了,但关于她的名字的改变却没有任何确定,也就是说排除了因婚姻而添加的姓氏。 审时,乌贝兰迪亚区第四民事法院驳回了这一请求。但这对夫妇提出上诉,认为婚姻合理的情感纽带已不复存在,因此,当女方不愿意时,就不再需要保留婚后的姓氏了。前夫妇强调,这一要求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伤害。 除其他观点外,TJ-MG 法官指出,“不变性是一般名称的基本特征之一,因为它是识别人员的记录,不仅对被识别的人感兴趣。此外,它具有公共职能和社会性,包括符合法律保障原则的要素”。 在本案中,由于没有证据表明“该人的身份、血统或欺诈风险有任何瑕疵”,他认为拒绝该请求是不合理的。 法官在修改判决时,确定要更正结婚证上的女子姓名,以便她可以重新签上婚前姓名,法官强调:“前配偶可能有兴趣建立新的情感纽带,并且必须是自由的。”免受另一方配偶的姓氏可能对他们施加的限制”。 Moacyr Lobato 法官和Áurea Brasil 法官投票同意报告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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